2026年GINA哮喘指南(完整PDF全文+幻灯),同时附2025版GINA指南PDF

2026年5月,全球哮喘防治倡议(GINA)发布最新版2026 GINA 哮喘指南;2026年6月,GINA发布了2026版难治性和重症哮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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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A 2026 有哪些新变化?

初级医疗机构和急性照护机构中急性哮喘的管理

GINA 今年的重大举措是制定了四张新的流程图,用于评估、治疗和随访因哮喘急性发作或急性哮喘就诊的患者:

  • 在初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成人、青少年及 6–11 岁儿童(框 9-4,第180页)
  • 在急性照护机构或急诊科就诊的成人、青少年及 6–11 岁儿童(框 9-6,第186页)
  • 在初级医疗机构就诊的 5 岁及以下儿童(框 12-5,第221页)
  • 在急性照护机构或急诊科就诊的 5 岁及以下儿童(框 12-7,第226页)。

标准化评估:每张流程图均提供轻、中、重度和危及生命表现的判断标准,并附有初始治疗、后续治疗和随访建议。对于 17 岁及以下儿童,强烈建议使用经过验证的临床评分来评估病情严重程度,文中提供了儿科呼吸评估测量(PRAM)的示例。详见框 12-1(第217页)和框 12-2(第218页)。

过敏反应与哮喘:如果患者同时表现出过敏反应和哮喘特征,每张流程图均增加了建议——首先给予肾上腺素,然后再给予支气管扩张剂。肾上腺素可通过肌内注射或鼻内给药(鼻内途径不适用于幼儿)。关于食物过敏、过敏反应及肾上腺素给药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第128页。

血氧饱和度阈值和目标已下调,不推荐补充供氧,除非血氧饱和度低于 92%(框 9-4,第180页;框 9-6,第186页;框 12-5,第221页;框 12-7,第226页)。若给予氧气,成人、青少年及 6–11 岁儿童的血氧饱和度目标上限为 95%(框 9-4,第180页;框 9-6,第186页)。对于 5 岁及以下患有急性喘息或严重哮喘发作的儿童,若给予氧气,目标饱和度为 ≥92%(框 12-5,第221页;框 12-7,第226页)。

短效 β₂ 受体激动剂(SABA)的推荐剂量较以往更加保守(框 9-4,第180页;框 9-6,第186页),原因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急性发作期间存在过度治疗。这会增加发生显著 SABA 毒性的风险,包括乳酸性酸中毒,后者可能导致代偿性过度通气,易被误判为哮喘恶化,从而进一步给予 SABA。

ICS‑福莫特罗已被增加为一种治疗选项,用于在初级医疗机构或急诊科就诊的轻度急性发作的成人、青少年及 6–11 岁儿童的流程图中,作为吸入性 SABA 的替代方案。证据摘要见第180页和第187页。这为患者在出院前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开始采用含抗炎缓解药的优化哮喘治疗方案,优选采用含 ICS‑福莫特罗的维持‑缓解治疗(MART),以降低再次发作的风险。

使用 pMDI 和储雾罐的吸入技术:每张流程图均包含关于平静呼吸技术的说明,因为这是急性哮喘发作时最常用的给药方式,但该技术常常不正确。

每次喷药前应立即摇动沙丁胺醇(舒喘灵)吸入器,以避免在新吸入器使用时无意中给予超高剂量(或在使用多次后给予较低剂量)。任何以混悬液配制的吸入器,每次喷药前都必须立即摇匀。

在轻度发作患者初次给予支气管扩张剂后评估其反应:这看似显而易见,但有时患者会被开出多次 SABA 给药医嘱而未经任何评估。如果患者初次给药后感觉明显好转,且症状和体征均有改善,则可能无需再给予更多支气管扩张剂。如果初级医疗机构中的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改善,应立即转至更高级别医疗单位。

肺功能测定:强烈建议对所有患者(学龄前儿童或危及生命的发作情况除外)进行肺功能测定(若无肺量计则使用峰流速),并在出院前再次测定。

确认哮喘诊断:急性哮喘发作也为确认哮喘诊断提供了重要机会,可通过测定支气管舒张剂治疗前后的肺功能来实现。应将哮喘诊断和肺功能结果(或学龄前儿童对支气管舒张剂 ± 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反应)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关于学龄前儿童哮喘诊断的建议已在 GINA 2025 中修订(框 10.1,第194页)。

出院计划和随访:即使单次需要紧急医疗救治或口服糖皮质激素(OCS)治疗的急性发作,也是一个“红色警报”,提示应重新评估患者的哮喘治疗方案,以预防再次发作。各章节均提供了关于成人、青少年及 6–11 岁儿童(框 9‑5,第183页)以及 5 岁及以下儿童(框 12‑6,第223页)在出院和随访时应处理事项的信息。

OCS 管理是减少短期和长期不良反应的优先事项。其措施包括优化吸入治疗和给予生物治疗(如有指征)以避免使用 OCS,在呼吸道感染期间使用非药物技术,需要时使用适当剂量和疗程的 OCS,除非万不得已避免 OCS 维持治疗,并监测 OCS 的累积使用量。更多信息见框 9‑3(第177页)。

诊断(成人、青少年及 6–11 岁儿童)

哮喘诊断流程图:框 1‑1(第27页)已简化,以提高清晰度和实用性。

支气管舒张反应性:来自大型数据集的新结果显示,在根据 2005 年 ERS/ATS 标准(FEV₁ 或 FVC 较基线增加 ≥12% 且 ≥200 mL)判断为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的成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若采用 2022 年提出的 >10% 预计值标准,则结果为阴性。这些个体具有较高的呼吸系统疾病负担,提示使用 >10% 预计值标准会导致哮喘漏诊,尤其是在年轻男性中。更多内容见第32页。

6–11 岁儿童的哮喘治疗

第1级和第2级的抗炎缓解药(AIR)治疗(布地奈德‑福莫特罗):CARE 研究纳入 5–15 岁仅使用 SABA 的儿童,结果显示,按需使用低剂量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缓解症状,与单用 SABA 相比,可将中重度急性发作风险降低近一半。使用 ICS‑福莫特罗联合吸入器对生长速度无影响(第105页)。该研究中使用的 ICS‑福莫特罗制剂已停产;替代方案建议见第105页和框 4‑8B(第91页)。

对于 6–11 岁儿童第2级治疗,目前仍存在证据空白:尚不清楚按需使用 ICS‑福莫特罗是否与每日 ICS + 按需 SABA 同样有效。然而,对于该年龄组在第3级和第4级,含 ICS‑福莫特罗的维持‑缓解治疗(MART)已有循证依据(框 4‑12,第104页)。

6–11 岁儿童的治疗图示(框 4‑12,第104页)反映了每个级别的最佳现有证据,但未解答临床中若为获得更好症状控制或减少发作,个体患者如何在第1、2和3级之间转换的问题。对此,基于患者在第1级的治疗方案提供了共识性建议。具体细节见第106页。

应从哪个级别开始治疗? 已为 6–11 岁儿童哮喘治疗的起始级别提供了更新的共识性建议(框 4‑10,第102页)。

成人和青少年的哮喘治疗

GINA 路径2:在第1级增加了联合 ICS‑SABA 的抗炎缓解药(AIR)治疗。在 BATURA 研究中,对于控制不佳的哮喘患者,按需使用 ICS‑SABA(单独使用,或作为每日 ICS 或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患者的缓解药)与单用 SABA 缓解药相比,可将严重发作风险降低近一半。

目前,联合 ICS‑SABA 的 AIR 方案已纳入路径2的所有治疗级别(第92页)。该方案在第2–5级需要使用两种吸入器,因此必须确保患者了解两种吸入器之间的区别,并接受正确使用方法的仔细培训(尤其是当它们采用不同的吸入装置时)。

GINA 路径1(含 ICS‑福莫特罗抗炎缓解药)(框 4‑6,第83页)仍是成人和青少年的首选治疗方法(如有可用),因为与基于 SABA 的方案相比,它能显著降低严重急性发作风险、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暴露以及紧急医疗就诊需求。此外,该方案更简便,在第1–4级使用单一复方药物、单一吸入装置和单一剂量,与路径2所需的分开使用的缓解吸入器和维持吸入器相比,可减少吸入技术错误并避免选择性不依从。ICS‑福莫特罗是唯一可用作抗炎缓解药的 ICS‑LABA。框 4‑8(第90‑91页)中关于 AIR 和 MART 的剂量说明已简化,重点放在最常用的 ICS‑福莫特罗制剂上。

缓解吸入器可以使用多少次? 为安全起见,关于 ICS‑福莫特罗或 ICS‑SABA 可使用的“最大”剂量的先前措辞已被替换,改为提示患者在24小时内若需要使用超过指定次数的吸入,则应就医。已为 SABA 添加了类似的提示。见框 9‑2(第174页)和附录B(第243页)。

第5级:成人和青少年中的长效抗胆碱能药物(LAMA):关于在 GINA 第5级中成人及青少年添加 LAMA 的证据已更新(第98页),新增了一种三联复方制剂 ICS‑LABA‑LAMA(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格隆溴铵),适用于尽管使用中等剂量 ICS‑LABA 但哮喘控制仍不佳的患者。总体而言,与 ICS‑LABA 相比,ICS‑LABA‑LAMA 治疗在减少严重急性发作方面的效果远不及生物制剂治疗所能达到的减少程度,但三联疗法可能对某些不符合生物制剂使用条件的患者有一定帮助。

重症哮喘

新增生物制剂 depemokimab 和抗‑IgE 生物类似药:重症哮喘的治疗选择有所扩大,新增了首个抗‑IgE 生物类似药(omalizumab‑igec),其适应证与 omalizumab 相同(第163页)。今年还推出了 depemokimab,这是一种长效抗‑IL5 药物,每 26 周注射一次,已获批用于 12 岁及以上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的治疗(第163页),以及 18 岁及以上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的治疗(第129页)。近期证据提示,对于对 mepolizumab 反应良好的成人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患者,可考虑转换为 depemokimab,但对 benralizumab 反应良好的患者则不推荐。尚需更多研究。关于新生物制剂的更多内容见第162页起。

生物制剂在非哮喘适应证中的示例:新增表格(框 8‑6,第166页)列出了当前四类哮喘生物制剂在非哮喘适应证中的示例。

如何在生物制剂之间选择:重症哮喘决策树中关于生物制剂治疗的部分(框 8‑4,第154页)已更新,为存在 2 型炎症证据的成人或青少年重症哮喘患者提供更清晰的生物制剂选择指导。重要因素包括当地支付方标准下的符合条件、良好哮喘应答的预测因素(已更新)、相关合并症(如上新框 8‑6,第166页),以及实际考量如费用、给药途径(皮下或静脉)、给药频率和患者偏好。更多内容见框 8.4,第154页。

吸入器技术

使用 pMDI 和储雾罐的技术:关于使用 pMDI 和储雾罐的单次呼吸法和平静呼吸法提供了更多细节(框 5‑2,第119页)。平静呼吸法主要用于学龄前儿童(框 11‑4,第209页)。在急性发作期间,该法也常用于成人、青少年及 6–11 岁儿童(框 9‑4,第180页;框 9‑6,第186页),但在正常使用 pMDI 加储雾罐时,首选含屏气的单次呼吸法。

摇动 pMDI:对于所有以混悬液配制的 pMDI,包括沙丁胺醇(舒喘灵)、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沙美特罗,每次喷药前必须立即摇匀吸入器。即使延迟 30 秒也可能导致喷出的剂量过大或过小。为避免混淆,应教导患者所有 pMDI 都应在每次喷药前立即摇匀。见框 5‑2,第119页。

哮喘患者评估新工具

慢性气道评估测试(CAAT):CAAT(第43页)是一种简单、标准化的八项评估工具(基于慢阻肺评估测试开发),可为成人提供涵盖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等呼吸系统疾病的、以患者为中心的综合健康状况评估。CAAT 包含了关于痰液和精力的相关问题,这些问题未纳入其他标准哮喘评估工具中。

儿科哮喘损害与风险问卷(Peds‑AIRQ):这是一种针对 5–11 岁儿童开发的复合评分工具,内容包括过去 2 周内的哮喘症状、缓解药使用情况和活动受限情况,以及过去 12 个月内的急性发作史和口服糖皮质激素使用史。评分越高与急性发作风险越高相关,但经 Peds‑AIRQ 评估为“哮喘控制良好”的儿童仍可能存在急性发作风险(第45页)。

儿科呼吸评估测量(PRAM):对于因急性发作就诊的 18 岁以下儿童,强烈建议使用经过验证的临床评分来评估病情严重程度,文中提供了儿科呼吸评估测量(PRAM)的示例。更多内容见框 12‑2(第218页)。

其他更新

疫苗接种:证据已更新,包括流感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疫苗和 COVID‑19 疫苗的有效性(第116页)。RSV 的母体免疫以及使用尼塞维单抗治疗婴儿,均有效降低了婴儿重症 RSV 感染和 RSV 相关住院的负担,同时人们非常关注这是否可能有助于降低儿童期哮喘的发病率(第232页)。

胰高血糖素样肽‑1 受体激动剂(GLP‑1 RA):鉴于肥胖在哮喘多重共病中的重要性,报告简要更新了观察性数据,提示 GLP‑1 RA 未来可能在改善哮喘结局方面发挥作用(第69页和第127页)。

吸入药物剂量:在相关章节中,报告全文现主要采用“递送剂量”表示,并在括号中注明“标示剂量”,以反映全球最常用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