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收集医疗数据开展观察性研究,统计方法怎么写?

2019-06-09 来源:医咖会

内容来自《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19年第28卷第3期,原题目为《使用常规收集医疗卫生数据开展观察性研究的报告规范(药物流行病学版)》。文章译自:BMJ, 2018, 363: k3532。译者申明:RECORD-PE规范中文版翻译得到RECORD指导委员会授权、认可发表。译者为聂晓璐,武泽昊,赵厚宇,詹思延,孙凤,彭晓霞。

将这篇文章分享给医咖会的伙伴们,希望大家能从中有所收获。

(感谢彭晓霞教授的授权)

之前的文章简要介绍了RECORD-PE 规范,详见:一表总结:常规收集医疗数据开展观察性研究的报告规范;并对报告规范中研究方法相关条目进行了详细说明,详见:常规收集医疗数据开展观察性研究,研究方法怎么写?

今天这篇文章,我们将继续对报告规范中数据来源、偏倚、统计方法、数据获取与清理办法的相关条目进行详细说明,并同样辅以实例解析。

方法(数据来源)

1. RECORD-PE 规范条目8.a

描述产生药物暴露记录的卫生保健系统及其机制。明确处方产生的临床场景。

1.2 解释

卫生保健系统的种类、可获得用药数据的患者特征和患者处方药报销的范围均可影响药物使用的可能性和研究数据中记录药物使用情况的可能性——如法规限制可能妨碍药物的使用。了解这一背景对于解释外推性或理解不同场景中药物可及性的局限非常重要。

例如,虽然加拿大有政府资助的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有些省份可报销全部处方药物费用,但另一些省份只覆盖特定年龄段或者需要社会救助的低收入人群的处方药费用。在第二类省份中,补充性的私人保险在政府医保未覆盖的人群中会很常见,因此在省一级医疗管理数据中的用药信息可能不全。

这些缺失信息可能会导致判断发生偏差,因为只有特定患者才有完整的处方记录。如果公共保险仅覆盖老年人群,那么左截断也会引人偏倚。因此,应该提供卫生系统的特征以及药物数据收集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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